尊敬的各位领导,兄弟姐妹,社会各界朋友您们好!
我们是安徽省霍邱县王截流乡老圩村代台村民组村民,现对本村村长、代理党支部书记屠人富的违法乱纪行为反映如下;
一、2004年度,党和政府为体现对我们沿淮灾区人民的关怀之情,给全体灾民人均救助297元,以解温饱之急,一律是按户填卡下发到户,信用社领款。而代台村民徐立尧、徐立顺两户,共9口人,计款2673元的信用卡被屠人富扣着不发。村民屠其中在领卡时屠人富强行让其先交300元现金后才给卡,至今已3年了。徐立尧、徐立顺、屠其中曾多次向屠人富索要,不但不见分文,就连个白条也未曾见到。类似屠其中这样的村民太多了,只要是经屠人富亲自发卡的村民组的村民多数被屠人富以莫须有的理由,按照他所规定的数额必须先交款后得卡,所收人民币现金分文未入帐,全被屠人富侵吞,连个收条都不打呀,人们是取怒不敢言。
二、2004年,政府另给我们发放了洪区搬迁转运费,村民屠大学4 .5口人,屠传超4口人,屠其跃4口人,屠伟彬4口人,屠传俊4口人,屠传辉4口人,共24.5人计搬运费7276.5元人民币,至今尚未领导到手(已张榜公布)。若是政府没给我们,也就算了。如是落入个人腰包,我们坚决不答应。
另,村长屠人富的女儿时在霍邱师范上学,户口早已迁入城关,但确得到搬迁费(按当时规定;户口不在当地的不予补偿)。而当时户口在当地的徐立秀(04年春节后才出嫁,搬迁是在03年夏季)连一分钱的搬迁费都不给。同为本村村民,屠人富为何就这么不讲理呢?
三、屠人富专横独断,官小僚大,从不把村民放在眼里,一切都按他本人的意志行事,违背了党的群众工作原则。在他就任以来,我们从不知何为村务公开。就连政府每次给农民下发的各项补贴款他都敢任意分配?请看一组代台村民组部分村民的发卡金额数字(2006-6-30日信用卡);朱玉华三口人250元、屠大学三口半人48.51元、屠其平三口人232元、凌从友六口人111.85元、屠得明二口人280元、屠传超四口人40元。这些村民人均土地是一样的;种植农作物的品种是一样的;为什么补贴就不一样了呢?这是咋回事,我们想不通。
四、屠人富身为一村之长,住家代台组,其弟屠人友任组长时,2000年至2001年两年政府下发的农业税退库款全被他们兄弟二人私吞,共3000余元。共产党员屠大友在向屠人友给上交款时只询问了一声就被屠人友毒打一顿,可怜呀,60多岁的老队长没敢还一手,吱一声,何谈社会和谐呀?
五、1994年老圩村在代台境内建造砖瓦厂一座,占地10亩,耗资10万余元,1996年停产关闭。在2000年时整个窑皮及凉瓦房20余间和各项机械设备全被屠人富他们占为己有,屠人富是法人代表。其弟屠人安、屠人记私自扒窑拆房,用其砖瓦非法占用其地盖房住家,办予制厂。余下的数亩可耕之地全由屠人富强占自耕。多年的税费全由老圩村民承担。
六、1995年屠人富私自强占代台集体耕地3亩建造石灰窑一座,其弟屠人安在此场地盖房2间,办煤球加工厂,历年的锐费全是我们代台村民承担。他们有权有势,为所欲为,真理何在呀?
综上所述,村长屠人富利用发救灾款、搬迁费之机,不顾灾民死活,大肆向灾民索要钱财,扣发灾民搬迁费,中饱私囊;违背农补政策,随意发放各项农补款;贪污农民灾减退税款;非法侵占村民集体土地;侵吞窑厂集体财物。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请求王省长督促查处。
此致!
敬礼!
反映人:徐贺祥 屠大友 徐贺金 屠大中 屠其中徐立尧 徐立顺 徐立刚 范凤云 屠大朋徐贺银 屠子玲 徐 雷 屠大学 徐立威 屠传超 徐立秀
2007年7月22日
我们是安徽省霍邱县王截流乡老圩村代台村民组村民,现对本村村长、代理党支部书记屠人富的违法乱纪行为反映如下;
一、2004年度,党和政府为体现对我们沿淮灾区人民的关怀之情,给全体灾民人均救助297元,以解温饱之急,一律是按户填卡下发到户,信用社领款。而代台村民徐立尧、徐立顺两户,共9口人,计款2673元的信用卡被屠人富扣着不发。村民屠其中在领卡时屠人富强行让其先交300元现金后才给卡,至今已3年了。徐立尧、徐立顺、屠其中曾多次向屠人富索要,不但不见分文,就连个白条也未曾见到。类似屠其中这样的村民太多了,只要是经屠人富亲自发卡的村民组的村民多数被屠人富以莫须有的理由,按照他所规定的数额必须先交款后得卡,所收人民币现金分文未入帐,全被屠人富侵吞,连个收条都不打呀,人们是取怒不敢言。
二、2004年,政府另给我们发放了洪区搬迁转运费,村民屠大学4 .5口人,屠传超4口人,屠其跃4口人,屠伟彬4口人,屠传俊4口人,屠传辉4口人,共24.5人计搬运费7276.5元人民币,至今尚未领导到手(已张榜公布)。若是政府没给我们,也就算了。如是落入个人腰包,我们坚决不答应。
另,村长屠人富的女儿时在霍邱师范上学,户口早已迁入城关,但确得到搬迁费(按当时规定;户口不在当地的不予补偿)。而当时户口在当地的徐立秀(04年春节后才出嫁,搬迁是在03年夏季)连一分钱的搬迁费都不给。同为本村村民,屠人富为何就这么不讲理呢?
三、屠人富专横独断,官小僚大,从不把村民放在眼里,一切都按他本人的意志行事,违背了党的群众工作原则。在他就任以来,我们从不知何为村务公开。就连政府每次给农民下发的各项补贴款他都敢任意分配?请看一组代台村民组部分村民的发卡金额数字(2006-6-30日信用卡);朱玉华三口人250元、屠大学三口半人48.51元、屠其平三口人232元、凌从友六口人111.85元、屠得明二口人280元、屠传超四口人40元。这些村民人均土地是一样的;种植农作物的品种是一样的;为什么补贴就不一样了呢?这是咋回事,我们想不通。
四、屠人富身为一村之长,住家代台组,其弟屠人友任组长时,2000年至2001年两年政府下发的农业税退库款全被他们兄弟二人私吞,共3000余元。共产党员屠大友在向屠人友给上交款时只询问了一声就被屠人友毒打一顿,可怜呀,60多岁的老队长没敢还一手,吱一声,何谈社会和谐呀?
五、1994年老圩村在代台境内建造砖瓦厂一座,占地10亩,耗资10万余元,1996年停产关闭。在2000年时整个窑皮及凉瓦房20余间和各项机械设备全被屠人富他们占为己有,屠人富是法人代表。其弟屠人安、屠人记私自扒窑拆房,用其砖瓦非法占用其地盖房住家,办予制厂。余下的数亩可耕之地全由屠人富强占自耕。多年的税费全由老圩村民承担。
六、1995年屠人富私自强占代台集体耕地3亩建造石灰窑一座,其弟屠人安在此场地盖房2间,办煤球加工厂,历年的锐费全是我们代台村民承担。他们有权有势,为所欲为,真理何在呀?
综上所述,村长屠人富利用发救灾款、搬迁费之机,不顾灾民死活,大肆向灾民索要钱财,扣发灾民搬迁费,中饱私囊;违背农补政策,随意发放各项农补款;贪污农民灾减退税款;非法侵占村民集体土地;侵吞窑厂集体财物。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请求王省长督促查处。
此致!
敬礼!
反映人:徐贺祥 屠大友 徐贺金 屠大中 屠其中徐立尧 徐立顺 徐立刚 范凤云 屠大朋徐贺银 屠子玲 徐 雷 屠大学 徐立威 屠传超 徐立秀
200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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