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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页 >> 媒体线索 >> 法治 >>文章阅读:这是一个玩笑?

这是一个玩笑?

[ 来源:不详  |   作者:佚名  |   时间:2006-08-15 00:00:00   |   收藏本文 ]
    我们的购房经历就是一部磨难史,历经5年,至今许多问题依然悬而未决……
    2001年5月,“华诚房地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华诚”)开始预售位于石家庄市义南路的“华诚园”小区的商品房。后经了解,此处小区是“华诚”与“义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义兴”)联建。而“房屋预售许可证”是2002年7月才由“义兴”办理完毕。
    2002年11月,“华诚”给业主交房,但所交房屋实际上并未验收!小区无围墙、大门以及物业管理!
    2003年4月,为房产证、小区物业及房屋质量等问题与“华诚”公司总经理交涉协调,该负责人承诺尽快解决房产证及小区配套物业管理问题,但之后杳无音讯。
    2003年5月~7月,多次与“华诚”公司交涉,对方均以拖延的态度应付,后无任何结果。
    2003年12月,居民推荐代表到市信访局反映问题,12月24日,在信访局和胜利北街办事处的协调下,“华诚”同意就房产证、物业、房屋维修等问题予以解决,并签字承诺!但后来仍然是石沉大海!
    2004年1月,部分业主将“华诚”和“义兴”起诉至桥东区人民法院。
    2004年4月桥东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2004年10月法院开庭审理。之后法院以每户案情复杂程度不同,分三批调解、宣判。
    第一批宣判、调解书中规定:“华诚”予以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2004年11月18日前,
    支付给业主违约金的时间是2004年12月30日前。
    第二批宣判、调解书中规定:“华诚”予以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2004年4月30日前,支付给业主违约金的时间是2005年3月1日前。
    第三批调解未果,2005年5月进行判决,判决结果与上述两批基本相同,“华诚”提起上诉,无非又是拖延!后维持原判。
    以上三批调解、判决之后“华诚”拒不执行!
    其中,第二批调解时,业主将办理房产证费用放于法院处,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华诚”即可将费用取走,即便如此房产证仍未办理!
    由于开发商百般拖延抵赖,调解、判决未能执行,业主于2005年12月后陆续申请强制执行,但时至今日已预半年之久!仍未能执行!!
    目前,该小区存在以下问题,无物业管理、无安全保障、房屋质量无人解决、水压无法保证正常用水、无房产证、户口无法解决、子女就学无法解决等等!试问如此何以安居乐业?!
    居无定所,百姓何以为生!
    我们抗争了5年,和开发商交涉,向信访部门反映,向法律求一个公道,但都没有结果!难道之后只剩下疲惫无奈?
    居无定所,百姓无以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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