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被判刑十年沉冤43年冤过佘祥林
[ 来源:不详 | 作者:佚名 | 时间:2006-11-19 00:00:00 | 收藏本文 ]
七旬老人骨头硬历年申诉能否感动“上帝”?
“有错必纠、实事求是”何是兑现?蓝汉元冤案谁知晓?
一、事出有因/公检法却疏忽大意不严查案情,蓝汉元无辜受牵连。
(1)1962年25岁的蓝汉元任广东省连山县太保社太保信用社银行会计。因太保社信用社会计妆出纳莫祖俭 短缺八千元,禾洞公社信用社会计妆出纳彭维财资金短缺七千元(二个信用社合计壹万伍仟元)被审查是 二人供认是太保银行蓝汉元所提供的资金被控盗窃太保银行款与投机倒把。
(2)蓝汉元抗辩、连山县公安局人员除暴力施加外仍不给吃、不准睡,被强行推出去拍照:盗窃太保银行 公款的罪名头像。
二、据莫祖俭、彭维财最后交代是信用社的公款且被人骗去法院又追加回,此合计壹万伍仟元,蓝汉元是 会计不是出纳不管钱也不知彭维财/莫祖俭挪用本信用社的公款,根本不知莫、彭二人投机倒把。连山县 法院仍作出(63)刑字00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莫祖俭有期徒刑五年;判决彭维财有期徒刑四年;判决蓝汉元 有期徒刑十年。
三、被判刑的蓝汉元十年不屈、不停申诉。六五年强烈要求原状法院要查清1.5万元,要立即释放。但劳改 部门荒唐地认为“申诉”就是不服改造,拒不认罪,判了十年就执行十年,根本没有什么判刑和假释。
四、硬骨头蓝汉元十年出狱后已是36岁(1973年)不断地向连山县法院、公安、检察申诉,被驳回,蓝汉 元再向韶关、清远市中院申诉均被驳回,此时原在太保公社信用社的莫祖俭,禾洞公社信用社的彭维财均 出狱,见蓝汉元顽强地申诉,发出内心的不安亲自写出了当年(1962年)二个信用公款挪用情况:
莫祖俭所写为:
“自述书”:自述人:莫祖俭、现住连山县太保镇上坪乡正洞村,原62年前任太保公社信用社会计妆出纳 员。
我是怀着实事求是的真心和自愧向人民政府自述来,62年10月受兄莫祖成和石荣新主使去搞投机活动,受 石和兄主使投机内情,勿给蓝知道,便私自拿信用社的业务款八千元被唐喜洪骗去了,当时自己唯恐责任 重大,便推说是太保银行公款,此是问心有愧,我被逮捕后,法院追回我被受骗的八千元实退还我原工作 的太保信用社了。以上是我实事求是的自述,自述人:莫祖俭亲笔93提4月19日。
彭维财所写为:
“自责,我叫彭维财,现住连山县禾洞乡林屋寨,在62年前任禾洞公社信用社会计兼出纳。我是本着良心 责备、实事求是地说62年我是受胡光林主使去搞抽机。是我私自贪污动用我信用社业务款七千元被骗去, 此款确实不是银行、粮所之款,所以我在禾洞搞投的情况,银行蓝汉元确实是不知道的,法院追加回七千 元,当时确实是退还给禾洞信用社的。以上事实千真万确的,自责表白人:彭维财,93年4月25日。”
连山县人民银行会计股长证明为:
“证明,1962年我任连山人民银行会计股负责人,蓝汉只是所属太保营业所会计、出纳员邹泽林,钱帐是 严格分管的,会计不管钱的,是信用社的彭给财与莫祖俭拿信用社的钱(合计1.5万元)去搞投机倒把,蓝 汉元不知情,当年出事后应找银行主任石荣新、邓国选,2006年7月30日。”
五、冤有头,债有主,原信用社莫祖俭、彭维财道出真情,水落石出,天经地义要还一个清白给“宁死不 屈”的硬骨头——蓝汉元,至今蓝汉元年近70见岁(69岁)如果蓝汉元在狱中“冤死”了或经不起上访、 申诉过百次被驳回此重大打击,疯了,谁来喊冤!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何时兑现,公检法代表了国家 利益,国家利益包含有人民群众组成部分,蓝汉元不免要大喊共产党你在哪,国家保护人民的利益在哪里 ?包青天,你在哪里?从所周知,佘祥林的冤安,已平反昭雪,第二个佘祥林在蓝汉元冤案谁知道?比佘 祥林还冤啊!蓝汉元的人权在哪里?
本人寻找热心记者,希望有正义感的记者能为我平反冤情,还我一个清白,联系电话13560427246
“有错必纠、实事求是”何是兑现?蓝汉元冤案谁知晓?
一、事出有因/公检法却疏忽大意不严查案情,蓝汉元无辜受牵连。
(1)1962年25岁的蓝汉元任广东省连山县太保社太保信用社银行会计。因太保社信用社会计妆出纳莫祖俭 短缺八千元,禾洞公社信用社会计妆出纳彭维财资金短缺七千元(二个信用社合计壹万伍仟元)被审查是 二人供认是太保银行蓝汉元所提供的资金被控盗窃太保银行款与投机倒把。
(2)蓝汉元抗辩、连山县公安局人员除暴力施加外仍不给吃、不准睡,被强行推出去拍照:盗窃太保银行 公款的罪名头像。
二、据莫祖俭、彭维财最后交代是信用社的公款且被人骗去法院又追加回,此合计壹万伍仟元,蓝汉元是 会计不是出纳不管钱也不知彭维财/莫祖俭挪用本信用社的公款,根本不知莫、彭二人投机倒把。连山县 法院仍作出(63)刑字00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莫祖俭有期徒刑五年;判决彭维财有期徒刑四年;判决蓝汉元 有期徒刑十年。
三、被判刑的蓝汉元十年不屈、不停申诉。六五年强烈要求原状法院要查清1.5万元,要立即释放。但劳改 部门荒唐地认为“申诉”就是不服改造,拒不认罪,判了十年就执行十年,根本没有什么判刑和假释。
四、硬骨头蓝汉元十年出狱后已是36岁(1973年)不断地向连山县法院、公安、检察申诉,被驳回,蓝汉 元再向韶关、清远市中院申诉均被驳回,此时原在太保公社信用社的莫祖俭,禾洞公社信用社的彭维财均 出狱,见蓝汉元顽强地申诉,发出内心的不安亲自写出了当年(1962年)二个信用公款挪用情况:
莫祖俭所写为:
“自述书”:自述人:莫祖俭、现住连山县太保镇上坪乡正洞村,原62年前任太保公社信用社会计妆出纳 员。
我是怀着实事求是的真心和自愧向人民政府自述来,62年10月受兄莫祖成和石荣新主使去搞投机活动,受 石和兄主使投机内情,勿给蓝知道,便私自拿信用社的业务款八千元被唐喜洪骗去了,当时自己唯恐责任 重大,便推说是太保银行公款,此是问心有愧,我被逮捕后,法院追回我被受骗的八千元实退还我原工作 的太保信用社了。以上是我实事求是的自述,自述人:莫祖俭亲笔93提4月19日。
彭维财所写为:
“自责,我叫彭维财,现住连山县禾洞乡林屋寨,在62年前任禾洞公社信用社会计兼出纳。我是本着良心 责备、实事求是地说62年我是受胡光林主使去搞抽机。是我私自贪污动用我信用社业务款七千元被骗去, 此款确实不是银行、粮所之款,所以我在禾洞搞投的情况,银行蓝汉元确实是不知道的,法院追加回七千 元,当时确实是退还给禾洞信用社的。以上事实千真万确的,自责表白人:彭维财,93年4月25日。”
连山县人民银行会计股长证明为:
“证明,1962年我任连山人民银行会计股负责人,蓝汉只是所属太保营业所会计、出纳员邹泽林,钱帐是 严格分管的,会计不管钱的,是信用社的彭给财与莫祖俭拿信用社的钱(合计1.5万元)去搞投机倒把,蓝 汉元不知情,当年出事后应找银行主任石荣新、邓国选,2006年7月30日。”
五、冤有头,债有主,原信用社莫祖俭、彭维财道出真情,水落石出,天经地义要还一个清白给“宁死不 屈”的硬骨头——蓝汉元,至今蓝汉元年近70见岁(69岁)如果蓝汉元在狱中“冤死”了或经不起上访、 申诉过百次被驳回此重大打击,疯了,谁来喊冤!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何时兑现,公检法代表了国家 利益,国家利益包含有人民群众组成部分,蓝汉元不免要大喊共产党你在哪,国家保护人民的利益在哪里 ?包青天,你在哪里?从所周知,佘祥林的冤安,已平反昭雪,第二个佘祥林在蓝汉元冤案谁知道?比佘 祥林还冤啊!蓝汉元的人权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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