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户口沉入江底!
[ 来源:不详 | 作者:佚名 | 时间:2006-11-27 00:00:00 | 收藏本文 ]
我是重庆市万州区的居民。在重庆直辖前,一家四口住在原四川省万县市马头乡,1993年全家在原万县市城区买房,并依法取得了房屋产权证,1995年我将全家四人户口迁往现在的万州区沙河映水路163号。三峡水库二期蓄水后,由于我所在的房屋在水位线下,因此住房被拆迁,由于政府当时未就拆迁后的事宜与我家协商,我家要求相关部门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但相关职能部门不仅没有给我们答复,反而采用粗暴的方式强行拆除房屋,以至于房内家具全被掩埋在废墟之中,家人前去阻止此野蛮执法,执法人员却威胁说要将我抓入派出所。后来我们自已安慰自已说,政府一定不会亏待我们移民的,一定会严格按照党和国家关于移民的相关政策处理此事,所以后来就没有再就此事深究下去了。原本以为我家会与其他移民享受同等的拆迁赔偿待遇,但我们却被告知,由于开发商建设该幢商品房是在1992年4月30日有关三峡工程移民搬迁的拆迁通知以后,所以该幢楼的住户均不能得到搬迁赔偿,因此,我们的房屋被拆迁后,一直没有得到赔偿,到现在全家都住在政府提供的暂住房中,这其间相关部门不闻不问,仿佛是只要我们搬出去了就万事大吉,至于我们以后的生活,却与他们无关。而现在眼看暂住房马上也要拆迁了,而我们明天将住在哪里?我们不禁要问,若是此幢楼的修建属违法,为什么政府当初会将该块用地批给开发商,并给每户办理了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产权证?老百姓是淳朴而诚实的,我们看到了房产证,就等于看到了政府对我们用血汗钱买来的房屋的承认,也等于看到了合法的凭据,而我们合法的房屋,为什么在拆迁后却得不到政府合法的赔偿呢?若该幢房屋属非法,根本不应获得合法的凭证,房产证的颁发是政府的工作失误,那么政府的失误是否要由老百姓来买单呢?
第二,我们的移民身份不被认定的问题。我们被告知,由于我家的户口迁往万州城区的时间,也是在1992年三峡工程动工后,所以也不属于移民范畴,不能享受移民的相关赔偿,然而,当初在办理户口时,当地政府却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没有把国家相关政策向我讲解,从95年办理户口至今十年了,其间有因婚丧嫁娶而成为移民的人,而我们在这里住了十多年,却不能算作移民,这一点是否值得商榷呢?
第三,关于一家四人户口无法“上岸”的问题。前几天我到派出去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但却被告知,因原户口所在地现已被淹没,故现在已无此地址,若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就必须找到另一个新地址落户,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没有买房,就没有地方可以上户口。我们一家四口,夫妻双方都没有工作,女儿刚毕业在外打工,儿子还在外上大学,现在农村的土地也没有了,就连生活都十分艰难,哪还敢去奢望买房?眼看身份证今年就到期了,却又不能办理新身份证,连一个合法的重庆市万州区公民的身份也没有了,我们感到很沮丧,我们一直都怀着不给政府添麻烦的想法,在房屋未得到赔偿的情况下,始终都抱着相信政府的态度,仍然坚信政府有一天会给我们一个合理的、满意的答复,哪想到现在旧困难还没解决,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而且这个户口问题竟出得让我们哭笑不得,没钱就没法买房,没新房我们的新身份证就办不下来,我们户口就只有一直沉在江底!
我们合法取得了房屋和房产证,为什么政府说不承认就不承认?我们辛苦赚得的房子,为什么政府一声令下,我们全家人就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没有家,连户口也莫名其妙没有了,成了“黑户”;我们在自已买的房里住了十多年,现在把房子拆了,不仅房屋没得到补偿,就连“移民”这个身份都够不上?试问一个祖祖辈辈生活在重庆的人,怎么就因为响应国家的移民政策,而沦落得既无家又无户籍?政府如何向我们解释?
第二,我们的移民身份不被认定的问题。我们被告知,由于我家的户口迁往万州城区的时间,也是在1992年三峡工程动工后,所以也不属于移民范畴,不能享受移民的相关赔偿,然而,当初在办理户口时,当地政府却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没有把国家相关政策向我讲解,从95年办理户口至今十年了,其间有因婚丧嫁娶而成为移民的人,而我们在这里住了十多年,却不能算作移民,这一点是否值得商榷呢?
第三,关于一家四人户口无法“上岸”的问题。前几天我到派出去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但却被告知,因原户口所在地现已被淹没,故现在已无此地址,若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就必须找到另一个新地址落户,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没有买房,就没有地方可以上户口。我们一家四口,夫妻双方都没有工作,女儿刚毕业在外打工,儿子还在外上大学,现在农村的土地也没有了,就连生活都十分艰难,哪还敢去奢望买房?眼看身份证今年就到期了,却又不能办理新身份证,连一个合法的重庆市万州区公民的身份也没有了,我们感到很沮丧,我们一直都怀着不给政府添麻烦的想法,在房屋未得到赔偿的情况下,始终都抱着相信政府的态度,仍然坚信政府有一天会给我们一个合理的、满意的答复,哪想到现在旧困难还没解决,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而且这个户口问题竟出得让我们哭笑不得,没钱就没法买房,没新房我们的新身份证就办不下来,我们户口就只有一直沉在江底!
我们合法取得了房屋和房产证,为什么政府说不承认就不承认?我们辛苦赚得的房子,为什么政府一声令下,我们全家人就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没有家,连户口也莫名其妙没有了,成了“黑户”;我们在自已买的房里住了十多年,现在把房子拆了,不仅房屋没得到补偿,就连“移民”这个身份都够不上?试问一个祖祖辈辈生活在重庆的人,怎么就因为响应国家的移民政策,而沦落得既无家又无户籍?政府如何向我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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