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行的无理规定!
[ 来源:不详 | 作者:佚名 | 时间:2007-01-09 00:00:00 | 收藏本文 ]
真是让我气愤,本人由于要一次性还完房贷,把钱存入很早以前用的一个北京工商银行的折子,在还贷是发现这个折子的密码丢失了,结果被告知需要去开户行办理密码挂失手续,最可气的到了甘露园工商所后,排队排了一个多小时,到了柜台一个柜台小姐看了存折后说不能办理挂失手续,给了一个让我异常吃惊的理由“由于折子里的存款超过5万元,办理挂失手续需要一个北京人来现场做旁证!”晕啊,我虽然拿的是外地的身份证,但是开户的时候就是用这个身份证开户,现在办理密码挂失还得找一个北京人来做旁证,简直是一个无任何道理还带地域歧视的北京工商行霸道条款!!难道我自己的存折,还得北京人做证明才能挂失?我个人连支配我存款的权利都没有?难道我父母都不能证明我?非得让一个不认识的北京人才有资格证明我?由于这个带有歧视和无理的规定,导致我还贷耽误时间,这些费用谁来承担???大家给评评理,我都想起诉北京工商行了。
北京有媒体能采访吗?联系邮件为xiaoan@vip.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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